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廖科 廖展浩 记者李青山)美容店擅自改用其他品牌产品通过注射的消费胸遭消委方式为刁女士进行丰胸,导致刁女士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欺诈该纠纷经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消委会介入积极调解,解获消费者获赔10万元。赔万
今年4月18日,消费胸遭消委消费者刁女士来到梅州兴宁市消委会投诉,欺诈称其于今年4月3日通过微信向梅州兴宁市某美容店负责人刘某支付1万元预购“芝X美”品牌丰胸项目。解获当天,赔万该负责人亲自开车带刁女士前往位于梅县区的消费胸遭消委一美容店,到店后刁女士又支付了2.5万元,欺诈随后,解获美容店工作人员为刁女士注射了丰胸产品。赔万事后,消费胸遭消委刁女士一直感觉乳房胀痛难忍,欺诈到医院彩超检查发现乳房内有阴影,解获便与美容店负责人协商解决。与店家多次协商无果后,刁女士向梅州兴宁市消委会投诉寻求帮助。
梅州兴宁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美容店负责人到梅州兴宁市消委会调解。经了解,该店负责人在未经刁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用其他品牌产品通过注射的方式进行丰胸。刁女士认为美容店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且对其身体造成伤害,于是提出赔偿精神损失和治疗相关费用等诉求。最终,在梅州兴宁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公正的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店家一次性补偿刁女士10万元。
梅州兴宁市消委会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中,消费者刁女士在使用该美容店负责人擅自更换的产品后身体出现了不良反应,致使消费者刁女士的身体受到伤害,美容店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游婕
评论列表
今起 郑州不动产4个分中心将为金水区“分忧”发布时间:2017-03-08 12:20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摘要]昨日早晨7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人们聚在金水区行政服务大厅门口。 昨日
2025-08-28 14:08深耕存储领域赋能数字中国从线性连接到生态共生,芯片封装技术从2D到3D的突破多维交织中,构建成纵横交织的协作生态圈网络。美光深耕中国二十余年,既是本土半导体产业发展的亲历者,也是供应链生态构建的重要推
2025-08-28 13:38原标题:商务部:对原产美日的氢碘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
2025-08-28 13:212月27日,太平洋建设大区总裁、星海建设董事局主席李婧娜在辽宁省锦州市,分别与锦州市太和区委书记张雪冬,区委副书记,区长佟盛强,锦州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朱旭东,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海成会谈,
2025-08-28 13:12